
徐雳
律师
案例:我奶奶共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,自从我爷爷去世之后,我奶奶都是她三个儿子照顾的,我爸是大儿子。我奶奶的三个孩子对我奶奶都很孝顺,一般都是轮流照顾,我爸照顾的稍微多点,所以我奶奶在生前经常口头跟我爸说,等她去世之后,她名下的房子给我爸,不分给其他人。后来我奶奶去世了,我奶奶的小儿子认为这套房子他们3个人共同享有继承权,应该把房子给3个人平分,我想问下这个应该是怎么样的呢,是归我爸完全继承还是他们三个人平分? 分析:口头遗嘱必须要符合遗嘱人处于危急状态的前提,并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在民事讼法的证明标准上,口头遗嘱与一般事实的“高度可能性”标准不同,采取的是“排除合理怀疑”的更高标准。本案中,您爸爸虽然主张您奶奶生前留有口头遗嘱,但并非是在遗嘱人突然病危或突遇险境下所立,除了自己和配偶外也没有其他人在场见证,法院无法对口头遗嘱真实性予以认可。且本案中不仅不符合口头遗嘱的前提条件,即使存在也不符合法定形式,因而无效。故本案涉案房屋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均等分割。
2022-02-10 16:2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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